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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调查“今日头条”: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0-10-05 今日头条 聪少自媒体

原标题:央视调查“今日头条”: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北京网信办严肃要求“今日头条”进行整改,原因是今日头条存在持续传播色情低俗信息、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以及标题党等等问题。整顿还不到两个月,《经济半小时》栏目不断接到观众的举报:“今日头条”在发布虚假广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只有在二三线管得松的城市,“今日头条”才会大量刊登违法广告。

3月10日,记者首先来到了广西南宁,在南宁地区的今日头条首页推荐栏内,“补气血”三个字赫然出现在手机屏幕上。随后,记者点击了“补气血”这三个字,页面上迅速跳转成一个名为“芪冬养血胶囊”的非处方药品广告,这个非处方药品的批准编号、广告审批编号都被标注一清。这个广告的内容指引会让观看者再点击进入下一个页面,果然,跳转出一位被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临床“医学专家”的信息,这个被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临床医学专家的画面上,反复出现了“专家微信号”,还推荐添加进行一对一的指导。首页完全正规合法,但只要点击进入实质性内容的第二层页面,违规广告就随即开始,完全以分层的方式展开广告,“今日头条”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做广告。

广告经营者需注意哪些呢?

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三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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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聪少爱学堂聪少
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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