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教师能否做有偿家教之我见
作者:
0807马艳 日期:2009-11-15
今天晚上我们数应七班和四班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赛。第一次做作辩手的我,感受颇深。我们的辩题是:“在校教师能否做有偿家教”我们班是正方。对方辩友在辩论时一直强调在校教师做有偿家教有违师德,不爱岗敬业。这其实是他们的一个漏洞,我方抓住这个漏洞进行反击。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教师的法律身份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对照专业人员的一般管理要求,只要完成本职工作,在业余时间兼职并不违法。至于极少数人利用教学之便谋私,也只是道德问题。那么如果禁止在校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对那些在课堂上尽力尽责,在课外正常补课的教师的合法收入之路就给堵死了。当然,不计报酬为学生家教的教师是高尚的,但是目前情况下,我们实在不能要求某群体里的所有成员都高尚,只要不危害他人,一个人不高尚的生活方式,也是应当得到尊重的。
通过这次辩论会,我觉得学生需要课外辅导,这是短期内改变不了的现状,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即便法律不许在校教师有偿家教,未必禁止得了,禁而禁不了只会使法律权威受损;假如能禁止,会有教师之外的其他人充当家教教师,估计效果会不好,吃力不讨好的禁令实在没有存在的必要。担心在校教师为个人私利不务正业,有这种焦虑很正常,防止教师不务正业,我们应该为教师做好“正业"制定一些规范,比如学校可以设置一些切实可行的指标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考察,达不到要求给与惩罚,而不应该限制教师从事“副业”的权利,况且,即便禁止教师从事任何“副业”的权利,就能保证他“务”好正业吗?未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