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县公布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信访举报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从业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1月20日起,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范围、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十八大以来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和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权职务影响,参与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营利性活动,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等行为。
1.公职人员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违规投资入股房地产、水电站、砂石厂、工程项目等,或者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违规经商办企业的;
2.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管辖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经商办企业等,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性活动的;
3.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
4.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向其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营利的;
5.公职人员利用财政资金或单位资金违规放贷获取利益的;
6.公职人员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违规在修水县境内高息放贷谋利的;
7.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说情打招呼等方式帮助他人获得项目实施资格等获利的;
8.项目建设中不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绿色通道简易程序或“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由领导干部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并谋取利益的;
9.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谋取利益的。
二、受理方式
网络举报:http://jiangxi.12388.gov.cn/jiujiangshi/xiushuixian/
来源:廉洁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