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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让搞副业吗: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能不能搞副业会被处分吗?事业单位搞副业

2021-06-26 副业赚钱 聪少自媒体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能不能搞副业会被处分吗?

中央在11月7号发布文件《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允许科教人员和教师依法按照规定适当兼职兼薪,其中包括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

一些问题可能以前还存在模糊地带,例如,党员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但能开淘宝店、微店吗?在职干部不能大操大办,但退休之后呢?领导干部要申报个人事项,但瞒报会有什么后果吗……现在这些都有了明确答案。

党员干部都不能开淘宝店吗?三大释疑

近日,有关“党员干部能否开淘宝店”的讨论在网上引发热烈关注。

有读者向中央纪委监察报提问,“党员干部能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吗?”

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回应:《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第八十八条中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定中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其实,对公务员,《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根据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文章,党政机关干部、公务员是不可以通过开淘宝店、微店等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但是网络转载时,将主体变成了“党员干部”,于是有不少人就产生了疑问。

疑问一:条款限定的主体究竟是谁?8700万党员都不能开淘宝店吗?

原文中所限定主体,并非网络转载中的“党员干部”,而是指即党政机关干部和公务员。党政机关,狭义上是指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广义上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党政机关干部是指这些机关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而根据《公务员法》,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称之为公务员。可见,公务员的范畴要比党政机关干部小,党政机关中的事业编制的干部就不是公务员。

疑问二:党政机关干部或公务员如家庭困难,也不能开网店补贴家用吗?

出台《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初衷是防止利益冲突,即避免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兼职取酬等。因此,判断开淘宝店、微店是否违纪,应当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是否用了公家的钱,二是是否占用了上班时间,三是是否使用了公家的资源(如权力、影响等),四是是否是有关规定明文禁止的行为,如经商办企业、拥有原始股等。

有人问,那如果党政机关干部或公务员家庭十分困难,光靠工资无法养家,能否通过开网店,自己用自己的本钱做小买卖来挣钱?如果不可以,是否可以通过摆地摊、开顺风车、打零工等其他方式获利?有关专业人士表示,党的纪律并非铁面无情,《党纪处分条例》也会根据违纪情节轻重来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理,其出发点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如果党员从事营利性活动是由于家庭生活有实际困难,组织上首先应该根据《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其次,如果其营利行为的确违反《党纪处分条例》但情节并不严重者,应以批评教育、咬耳扯袖为主,不会一下子就给予很重的处分。

疑问三:村支书开网店带村民卖特产致富,也算违纪吗?

除了党政机关干部、公务员以外的党员,可以开淘宝店、微店等营利,但前提是不能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为自己、亲属及利益相关人谋利。村支书开网店帮助村民推销土特产、合理获取应该属于自己的报酬是完全可以的,但如果开网店的钱是集体资产,获利后却私吞了,一样是违纪。而作为党政机关干部、公务员,即便是用自己的资金作为本钱,在互联网上开网店从事营利性活动,也是违反《党纪处分条例》的,应当主动避免从事相关活动。对于确有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可以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请求援助,尽量自觉避免营利性活动行为,因为这么做虽然是“自力更生、自食其力”,但却是党纪国法明令禁止的哦!

最后结语

公务员在法律规定中是不允许搞盈利性活动的,这一点希望题主谨记。但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就比较有意思了,公务员只是不能“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意味着在下班时候不能做些“副职”,也不意味不能考证。等等。但切忌,一定要记得上班时间不要浏览股票。中午时间段还是可以的!一定要记得不得违法挂靠证件。一定要记得不要以权谋私,搞内幕型交易。只要遵守规定,不影响本职,才能各方面得心应手。最后公务员工资确实在一定程度来说相对不低了,撑不着,饿不死。更多的选择“副职”不正是实现自身价值吗?

按照国家公务人员的管理规定,不管是《公务员法》,还是《事业单位人员行为规范》,都要求公务人员一律不得兼职,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是红线,是硬杠杠,坚决不能逾越。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三点是坚决不能触碰的:

1、公务人员不得兼职领薪酬。

不得在下属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如果确实需要,公务人员需要在下属事业或者企业兼职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按照程序严格审核,而且只能领一份工作,享受一份待遇,不能重复领取。如若违反,必受处分,直至开除。

2、公务人员不得从事个体经营,

不得办小作坊、小商铺,成为工商个体户,或者私营小商贩。总之,名字不得出现在工商营业执照上面,坚决不允许,给亲戚朋友帮忙挂个虚名不领工作也不行。

3、公务人员不得合伙办企业,不得入股开公司。

公务人员的名字不得出现在合伙人、股东名单之上,尤其是于自己从事的工作行业相近或者相同的,更是犯了大忌。同样,也不能人事生产经营,不能承包、承租等。如若违反,必受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以上三方面,是公务人员的红线,坚决不可触碰。

那么,是不是公务人员就捆死了,死守着一点点微薄的工资,什么都不能干呢?这个也不尽然。那么,有那些是公务人员可以正常获得的额外收入,公务人员可以从事那些方面的副业来增加自己的额外收入呢?

1、搞创作。

有文字功底的最好,首先写书写小说,赚稿酬,这个合法合理,是正当收入。而且还可以配合工作,在行业报刊媒体上投送关于本职、本单位工作的宣传稿件调研文章,不仅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而且这类稿件发表难度低,单位还会给予奖励。其它如摄影、编辑、拍照片,还有时下最火的自媒体,都是创作的类型,不违规不违法,搞得好了还会名利双收,有利于仕途晋升。

2、作长期投资。

如果有闲钱,买个房,置个产,买个基金,买个原始股,搞个小投资,只要不影响工作,不占用工作时间,都是合情合理的。

3、

利用自己的技能,帮别人做个账、报个税什么的,或者复杂点画个规划图纸、做个项目本子,收取一点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同样也不要影响工作。

4、

干体力活。

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技能,那下班了找些苦活累活,出卖劳动力赚钱,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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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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