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产业的划分最初源于西方经济理论. 西方经济学家根据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顺序将国民经济部门划分为三 次产业
三次产业: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 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 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 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 它是世界上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 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和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 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第三产业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 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 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 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 咨询服务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水利服务业和水利业,公路、内河(湖)航道养护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 文化、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 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